期货公司资管业务操作指引公布-中国金融分析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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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
期货公司资管业务操作指引公布

  昨日,中国期货业协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和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分别对期货公司资管业务申报、资产管理计划备案、资管业务统一开户等相关事项作了规范。

  在《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管理规则(试行)》(下称《规则》)施行首日,期货公司及其资产管理子公司资管业务申报、产品备案及期货交易账户开立等具体指引得以明确,为期货公司资管业务开展捋顺了流程。

  中期协昨日发布的通知明确,期货公司应当在股东会或者董事会作出同意资产管理业务的决议或同意设立子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业务的决议后向中期协履行登记手续。各期货公司及其资产管理子公司要严格按照《申报材料规范》及配套文件的要求提交登记备案申请。中期协将根据《申报材料规范》规定,即日起受理期货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业务登记申请。

  根据中基协发布的《关于期货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备案相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期货公司发起设立资产管理计划,应当通过中基协私募产品备案管理系统,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向中基协备案;已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从事资产管理业务的期货公司,可直接向中基协申请开设备案系统登陆账号。期货公司在发起设立资产管理计划前,应通过备案系统向中基协申领产品编码,将资产管理计划与产品编码进行匹配。期货公司取得中基协出具的资产管理计划备案确认函后,可在相关交易场所及登记机构开立交易、清算等账户,进行投资运作。此外,《通知》还对期货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展期、终止等情形备案作了规定。

  据期货日报记者了解,《规则》发布后,不少期货公司开始积极备战资管业务,但由于期货公司资管业务操作指引未明确,期货公司无法进行业务申报和产品登记备案。此次相关指引的出台,有望引发一轮期货公司资管业务登记备案小高潮。

  “公司‘一对多’产品的准备工作已经就绪。”锦泰期货资管部总经理杨溯告诉记者,他们正在准备的“一对多”产品是一个结构化产品,“劣后资金已经募集完成,优先资金来自于银行,因此现在正在走银行的流程”。业务操作指引明确后,锦泰期货这只“一对多”产品就可进入登记备案程序。

  杨溯还表示,公司另一只“一对多”产品正在积极筹备,不久之后也将进行备案。

  东证期货资管部副总经理颜柏青也向记者表示,公司“一对多”产品已经准备好,“我们会首推一只套利型产品,之后还有一只股指增利型产品”。

  之前由于相关指引未明确,国信期货在“一对多”业务上还没有具体动作。“‘一对多’产品和‘一对一’产品的技术系统不同,公司目前准备进行系统升级。”国信期货资管部负责人张金城说。